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的Ulike脱毛仪电梯广告内容包含“医美级”字样,使用“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用语,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以及与社会良好风尚相违背,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作为脱毛仪知名品牌,Ulike屡次在广告营销上“翻车”,其相关公司多次被行政处罚。
普通美妆“碰瓷”医美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市监处罚(2023)999号显示,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路26号电梯内显示屏投放“医美级蓝宝石高级脱毛仪”广告。广告页面上方图片有“医美级蓝宝石脱毛仪”字样,中间的视频台词包含“高级”“有蓝宝石的就是高级的”“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等内容,下方图片中也有“高级女人用高级的”“连续5年销量遥遥领先”等内容。经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涉案广告所述脱毛仪均为普通商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而“医美”为医疗美容的简称,属于公众周知的概念。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医美级”等字样,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表述,误导消费者,以及使用其商品可达到医美效果。
(相关资料图)
另外,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广告中用大分贝高频率重复“高级”字眼,并直接使用“高级女人用高级的”的用语宣称其产品高级,将女性等级化,最终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与社会良好风尚相违背。
经查,上述广告内容由广告主提供,由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并发布。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询企查查APP得知,上海梯之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其公司官网显示,梯之星是一家基于电梯场景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服务企业,目前已在超过40个城市拥有近15万个终端点位。记者发现,截至发稿,在该公司官网首页上述涉案的Ulike脱毛仪广告已被删除。Ulike脱毛仪所属公司为由莱集团,其自称“Ulike是由莱集团孵化的全球首个将院线冰点脱毛科技家用化的脱毛仪品牌,自主研发、生产并销售院线级家用脱毛仪”。
Ulike脱毛仪屡次被罚
事实上,这并不是Ulike脱毛仪首次因广告宣传“翻车”,可以说是屡罚屡犯。去年,Ulike脱毛仪一则“没有蓝宝石我不脱”广告频繁出现在深圳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电梯与大堂,引起公众质疑。网友们纷纷表示,Ulike脱毛仪这句广告语“辣眼睛”“打擦边球”“不尊重消费者”。同年4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Ulike该则广告的发布方分众传媒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同年7月,Ulike脱毛仪相关公司杭州由莱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的广告内容低俗,违背了良好的社会风尚,被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款30万元。同年12月,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Ulike官方旗舰店”广告页面中使用“已帮助300万+用户成功脱毛”“无蓝宝石灼热刺痛热损伤非冰点脱毛光到达皮肤的温度是70—100℃”等虚假表述,被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37.5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查询发现,截至记者发稿时,Ulike脱毛仪的消费者满意度只有3星,投诉数量有252起,已完成的投诉仅有172起。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产品故障、质量差、一过质保期就坏、高额维修费等。
莫打法律的擦边球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医疗器械关系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跟普通产品相比在管理上更细化、更严格,比如医疗器械的标准更高、更明确等。把普通美容产品“碰瓷”医美产品,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另外,本案中“高级女人用高级的”这一用语涉嫌给女性划分等级、物化女性,以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从而遭受处罚。
“品牌为了尽可能引发更多人的关注,采用博取人眼球的广告进行营销、宣传、推广,但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无论是广告主还是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都应当把握好宣传的尺度。特别是广告主,在广告尚未投放前应对广告进行严谨、全面的合规评估,并通过广泛的消费者调研,明确品牌营销的关注点和敏感话题,不要总搞噱头式宣传,用纯粹的流量思维博人眼球,试图打法律的擦边球。”王久成表示。
实际上,在化妆品行业,美妆品牌是广告违法的重灾区。从众多品牌的处罚信息以及惹争议的广告内容来看,涉及的广告问题多以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消费女性等为主。Ulike脱毛仪为何屡次因广告宣传被处罚?企业有没有整改打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向Ulike脱毛仪相关公司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坦言,美妆行业广告违法频发除了有的品牌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外,还因为有些广告传播速度快、带货效应明显,违法罚款对其来说“九牛一毛”,甚至有的还抱有“黑红也是红,替我做宣传了”的想法,导致很多美妆品牌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记者 孙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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