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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存续时间、缴税情况、雇工人数等,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不同类型,分阶段进行精准帮扶,支持和培育一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人社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起草《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入库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分型阶段精准帮扶
据介绍,个体工商户分型是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存续时间、缴税情况、雇工人数等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需要注意的是,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的;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分型范围。
《意见》指出,各试点地区结合经济发展特点、统筹各部门资源,分别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例如:加强信用修复引导;优化年报服务;在监管中,对不同分型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鼓励、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给予相应转型升级奖励、补贴等。
重点培育“名特优新”
根据分型结果,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拔,对“名特优新”四类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选拔认定、建立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记者注意到,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的;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的都是“名特优新”的认定标准。
根据《意见》,入库的个体工商户不光能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还能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探索建立“监管沙盒”,降低抽查比例或实行“无事不扰”,同时结合各地实际给予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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