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城乡经济网小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刘鑫报应来了,劝告刘鑫苦海无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江歌案发生至今,我为此写过好多篇推文,对于江歌母亲江秋莲丧女之痛,一直报以同情。刘鑫事发时及事发后的行为,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其实,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们对刘鑫是不齿的。毕竟,没有刘鑫,江歌就不会惨死在陈世峰的刀下。我也试图站在刘鑫的立场,去理解一个20来岁女孩子,在极度危险当中第一时间保全自己的性命,这也是人的本能:懦弱、怕死,那至少能得到大家的一丝宽容。
(资料图)
但事后刘鑫的逃避、恶语相向、言语刺激,给江秋莲寄鸽子肉、黄喉、鸭脖等等,那基本已经泯灭人性了。
自始至终,我无法给自己理解刘鑫行为的一个理由,“徒具人形,与禽兽无异”。
今天(2月16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已更名刘暖曦)涉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在青岛中院开庭。一审法院在1月10日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抚慰金合计69.6万元。刘鑫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庭审过程我们不得而知,媒体报道刘鑫首次亲身出庭应诉,但庭审后刘鑫还召集媒体开了一个发布会。
刘鑫说:“我并不是一个一直要逃避下去的人,我可以站出来,可以为自己发声。即使今天的庭审已经结束了,但一审的判决对我的打击真的是太大了。我真的现在很难走出来……”
话说到这份上,我还是希望、坚信二审维持一审的判决。
“我并不是一个一直要逃避下去的人,我可以站出来,可以为自己发声。”刘鑫面对江秋莲一直是逃避的态度,她可以站出来,目的却是“为自己发声”。
我说刘鑫已经无药可救了,从来没有设身处地替江秋莲想一想,人家为你刘鑫失去了一个女儿,你口口声声的最好的朋友江歌已经没有了性命。
江秋莲曾说,她不会相信刘鑫的一句话了,的确刘鑫的自私无与伦比,只为自己着想。
“一审的判决对我的打击真的是太大了。”刘鑫损失的是钱,人家江秋莲丧失的是女儿的命,两者之间谁遭受的打击更大?
这话有点像刘鑫的母亲与江秋莲电话里的狠话:你女儿命短!刘鑫只是延续了其家庭的品行和教养。
刘鑫的潜意识里、骨子里一直认为自己没有错误,没有责任,一直在推脱、找借口、说自己多么的委屈。这种人啊,说实话,少见,也无可救药了。
在已公开的上诉状里,刘鑫着重强调了3点:江歌主动在地铁口等她,她没有要求;她没有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该是20万,而是3000到5000元。
刘鑫说:我对于江歌的被害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更不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样的案子,如果没有新的颠覆性的证据,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上诉是刘鑫的权利,但接受是一种态度。往后来日方长,刘鑫先该学会做人。
江苏丰县的被拐女子杨某侠,受人关注引人同情,而刘鑫遭受千夫所指,咎由自取,但该好好反思了。
佛语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不要再执迷不悟了。
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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